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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交通6号线高亮路主所110千伏线路剩余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12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交通6号线高亮路主所110千伏线路剩余工程补疑1
(项目编号:2025BFFGZ01121)
投标人疑问答复:
1、《通用用户需求书》第四篇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1、总则“4)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厂应获得IS09000资格认证书,应提供报价产品权威部门的型式试验报告和鉴定证书,并应具有在国内类似工程供货业绩。8)投标人用于本工程的所有线缆均应提供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符合相应适用范围),并提供当地质监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证明。”此部分厂家资料能否中标后提供?
答复:可以。
2.《通用用户需求书》第四篇主要设备、材料技术要求1、总则“6)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作逐条技术响应。”在招标文件技术评审中,主要是对用户需求书的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及关键元器件、原材料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可否在投标阶段只对用户需求书中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相关关键元器件、原材料进行实质性的内容响应?如与用户需求书要求有偏差的地方,在技术偏差表中列出可否。
答复:可以。
3.工程量清单里110kV电缆阻燃等级为ZB1,但110kV电力电缆的用户需求书里是ZC等级,请确认以哪类阻燃等级为准。
答复:110kV电缆阻燃等级为ZC,投标人无需修改清单项目特征。
4.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其中: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2)外电源线路涉及去铁路专业配合工作,承包人应积极配合业主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请问该工作是否为“外电源线路涉及铁路专业配合工作”。
答复:是。
5.报价文件中“三、异常低价评审表”,如无此类情况是否在“降低工程造价说明填“无”即可。
答复:本项目不涉及异常低价评审,“异常低价评审表”无需填写。
6.报价文件中“四、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因招标清单中未明确相关内容,本工程是否不涉及。
答复:不涉及。
7.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报价评审有不平衡报价的评审(如下图所示),因最高投标限价中未明确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的工日数量及工日单价,请问本工程是否不涉及不平衡报价评审?如涉及请明确以上信息。
答复:不平衡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8.请明确本工程报价是否每一条清单均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或者总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即可。
答复:总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9.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关于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及计价应用工作的通知(合造价〔2021〕8 号)”,“关于贯彻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18 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4 年度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定额[2025]1 号)”,两种文件关于工日单价有冲突,且评标办法中对工日单价有详细评审,请明确本次投标工日单价应以哪个文件为准?
答复:执行定额[2025]1 号文。
10.彭郢-高亮路主所110kV线路工程(电缆线路)
(1)建筑清单第4项道路破除及修复,补遗中明确A14#、A15#、A16#工井位于人行道上,按照道板砖原样恢复;A29#、A30#、A32#工井按照水泥路面恢复,按照混凝土强度等级C25,厚度150mm考虑,这6座井垫层水平投影面积约270M2,测算破复费用应在10万元以上,而控制价单价20157.65元,是否有误?
(2)建筑清单第21项,地上、地下管线迁移、保护,补遗中明确管线保护长度80米,污水井、燃气保护各1处,测算保护费用应在5万元以上,而控制价单价14197.02元,是否有误?
答复:(1)道路破除及修复,按项计入,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地上、地下管线迁移、保护,按项计入,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11.二、义兴-高亮路主所110kV线路工程(电缆线路)
(1)建筑清单第14项,地上、地下管线迁移、保护,补遗中明确管线保护长度95米,燃气保护1处,测算保护费用应在5万元以上,而控制价单价13643.27元,是否有误?
(2)义兴-高亮路主所段工程量清单未见道路破除及修复,是否漏项?
答复:(1)地上、地下管线迁移、保护,按项计入,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
(2)未漏项,此段不涉及道路破除及修复。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900906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4、66223831
2025年06月0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