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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二期工程-东方污泥干化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137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热电供热设施建设改造二期工程-东方污泥干化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GZ01137 一、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1.本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拆除旧设备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1.改造方案中“7.7干化机电动机及变频器:电动机选择变频超高效电动机(IE4系列及以上),电缆整体换新” 问:是否动力电缆整体换新,干化机电控柜至设备仪表的控制电缆和干化机电控柜至后台控制系统的控制电缆可以利旧? 回复:干化机动力电缆需整体换新。干化机电控柜至设备仪表的控制电缆和干化机电控柜至后台控制系统的控制电缆由中标人进行检测,并出具招标人认可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证明,若检测合格则可利旧,检测不合格的线缆、长度或数量不足的线缆需由中标人进行购买铺放。 2.改造方案中“7.18所更换干化机配套的冷凝器、风机、循环水泵、干泥输送螺旋的安装基础须由乙方设计、施工、进行载荷校核,如不能满足使用要求,需加固或者重新浇注”与“5.12处理量9000 m³/h冷凝器基础由由乙方设计、施工”前后描述不一致。 问:原冷凝器基础经载荷校核后,如满足更换后冷凝器的载荷要求,冷凝器基础是否可以利旧? 回复:由中标人对原有冷凝器地基基础开展载荷校核,若经核验确认其满足处理量9000m³/h冷凝器的承载及使用要求,可予以利旧,检测完成后,出具招标人认可的检测单位载荷合格证明,作为利旧依据。如不能满足使用要求,需加固或者重新浇注。 3.改造方案中“7.19乙方应提供包括以下供货范围及未列出的,但为干化机正常运行所必须的系统及部件,如废气风机、冷凝器循环水泵等必须更换设备。” 问:“以下供货范围”文中未体现,请解释。工程量清单中未体现废气风机、冷凝器循环水泵为必须更换设备,如经设计校核可满足正常生产运行所需,是否可不更换设备? 回复:若经中标人专业校核,废气风机、冷凝器循环水泵各项参数满足正常生产运行需求,由中标人出具详实的测试报告,确认性能达标后,招标人认可,该设备可继续使用,无需更换。 4.改造方案中“4.12电缆及控制系统参照干化机更换要求” 问:新干化机额定处理量较旧设备有所增加,功率随之变化,因此需要更换电缆。而新螺杆泵与原有螺杆泵参数一致,功率一致,螺杆泵电缆及控制系统是否可以利旧? 回复:由中标人对电缆进行检测,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可利旧。如不合格需整体更换。控制系统控制箱及内部元件等需换新。 5.干化机电动机选择变频超高效电动机(IE4系列及以上), 螺杆泵及螺旋输送机电机能效等级未作要求,是否按照IE4配置? 回复:螺杆泵及螺旋输送机若选用工频电机,须配置IE4及以上能效等级电机,确保高效节能运行。 6.招标文件内未提供图纸、地勘、厂房结构图等相关资料。 回复:本项目招标人不提供图纸、地勘、厂房结构图等相关资料,需中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7.请明确调试期间水、电、蒸汽等耗材是否由招标方提供。 回复:本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调试期间的调试水、电、蒸汽等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284590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1、66223831 2025年5月29日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