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南二环西延(西二环-永和路)工程三、四标绿化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00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南二环西延(西二环-永和路)工程三、四标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5BFFGZ0100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4页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此门槛业绩是否可以作为加分业绩? 答:初步评审通过的业绩在“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投标人业绩”评审时,不再予以计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请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是否可以只由成员方提供,牵头方不提供。 答: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请问招标文件P65页“1、2合注:1.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提供下列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有误?招标文件P4页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前后矛盾。 答:详见本项目补疑1。 4.请问招标文件P65页1、投标人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和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每个业绩得1.5分。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2个。请问1、2业绩是否由投标单位自由组合即可? 答:投标人可自行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为2个。 5.本项目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请问我单位提供一个公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其中建安工程概算1824万,工程内容包含广场铺装安装,园路、台阶及铺装安装,透水混凝土,六角亭、厕所、长廊、木栈道、木平台、制作安装,园林绿化栽植,水电灯具安装,儿童乐园、篮球场、羽毛球场、停车场等。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业绩为“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每个业绩得1.5分。”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6.请问城区老旧公园改造项目,工程内容包含绿化工程、水系工程、安装工程、亮化工程、监控设备等配套设施,主要对几个老旧公园在原址上进行提升改造;此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业绩为“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每个业绩得1.5分。”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7.请问×××景观工程施工业绩是否可作为加分业绩,其工程内容包括道路铺装、园林绿化、园林小品、场地给排水、场地电气照明、附属设施等。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业绩为“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每个业绩得1.5分。”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8.招标文件P65页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文件官网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奖项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请问我单位提供×××园林景观工程省优质工程奖,是否满足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的奖项荣誉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时间或颁奖文件官网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奖项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满分4分”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奖项荣誉及奖项荣誉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9.请问招标文件P8页中要求开工日期为2025年6月,没有给定具体的开工日期,能否明确具体的开工日期方便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答: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10.请问招标文件P33页中附表2中的人员要求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吗? 答:投标文件中无需体现。 11.招标文件P8页中第1.4.4条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里面的内容为联合体的相关要求,应该是格式有误,请修改完善。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4(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内容应为“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评标委员会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上述情形,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原招标文件中“1.4.4(5)”款内容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内容。 12.请问附图附表是否可以使用A3布局? 答:可以,但须完整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如因显示不全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我单位业绩为“某项目景观道排工程”,其中含有绿化内容,并有发包人证明,证明绿化内容为园林景观工程,是否符合招标文件p65页关于投标人业绩商务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业绩为“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每个业绩得1.5分。”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4.我单位业绩为“某项目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其中含有绿化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p65页关于投标人业绩商务评分标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业绩为“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每个业绩得1.5分。”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3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5年6月6日9:3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262997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68、66223831 2025年5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5日
附件:补疑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