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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安全提升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5BFAGZ01075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安全提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5BFAGZ01075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67页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35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改造或装饰装修)业绩,若我公司提供不低于350万以上公共建筑装饰业绩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对于“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35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改造或装饰装修)业绩”,即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35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350 万元的公共建筑维修或改造或装饰装修业绩

2.招标文件P67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自2020年1月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若我公司提供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装饰类奖项是否认可? 

答:2020年1月 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装饰类奖项,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第68页,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提供一个得 2.5 分,满分 5 分。”请问我单位获得××市地方国有粮食物资储备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其工程内容包含综合楼、平房仓、器材库、配电房药品库、烘干厂房及室外附属工程。本项目中的“综合楼”设计用途为粮站行政管理及日常办公,且本项目承担政府粮食应急储备任务,是否可基于其公共服务属性特殊认定为公共建筑? 

答:予以认可

4.本项目未见给排水图纸,请问本项目是否提供给排水图纸

答: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以本次补疑公告附件为准。

5.招标文件浏览未见工程量清单,请问本项目是否提供工程量清单?

答: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以本次补疑公告附件为准。

6.投标人奖项荣誉,“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提供一个得 2.5 分,满分 5 分。”请问:我司承建公共建筑(改造或装饰装修类)业绩获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改造或装饰装修类)业绩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予以认可。

7.招标文件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请问:我单位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是否满足打分要求? 

答: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建筑工程装饰奖,予以认可。

8.招标文件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每提供一个得2.5 分,满分 5 分。我公司提供装饰协会颁发的建筑装饰奖,是否认可? 

答: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建筑装饰奖,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

   址: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419号曙光新村小区内安徽省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

人: 沈老师

联系方式: 0551-6363410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8366223831

202551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4日

附件:【补疑1】-省直机关第三幼儿园安全提升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