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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4年度市管路灯LED节能改造项目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5BFFGZ01021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4年度市管路灯LED节能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5BFFGZ01021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招标文件“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注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任一类别的业绩证明材料”,而招标文件同时勾选了两类业绩证明资料,请问投标时具体提供哪些业绩证明资料?

回复:投标时提供勾选的任一类别。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经理业绩和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5分,项目经理奖项荣誉5分。

问题一:请问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和奖项是否均认可?

 回复:是的。

问题二:请问联合体双方提供的业绩和奖项是否可以累计计分?

回复:若联合体双方提供的业绩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以累计计分。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经理奖项荣誉数量要求为1个。

问题三: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和奖项是否均可?

回复:是的。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4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请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本条是否指提供投标项目经理业绩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均可?

回复:是的。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6页“项目经理业绩”中“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业绩之一:”

请问:本条是否指提供投标项目经理业绩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均可?

回复:是的。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7页“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中“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桥梁工程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或城市照明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 5 分,本项最多计取 1 个奖项,满分 5 分。”。

请问:本条是否指提供投标项目经理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或技术负责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均可?

回复:指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承接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市政桥梁工程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或城市照明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6、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6343万元,根据项目标的,主体工程为照明工程。因此,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应具备参与资格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联合体双方均需具备相同资质,这排除了更符合项目标的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资质的企业。鉴于项目标的主体工程为照明工程给予专业照明企业参与的机会,能否将联合体成员方资质要求调整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回复:详见本项目2025年5月9日发布的招标文件补疑第一部分。

7、本项目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市政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鉴于项目标的主体工程为照明工程,建议将项目技术负责人调整为市政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回复:不予修改。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曹工

 话:0551-6262224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67、66223831

2025年5月1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附件:2025BFFGZ01021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