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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洪河路与阜阳北路交口地块提质升级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2024BFLGZ02453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洪河路与阜阳北路交口地块提质升级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4BFLGZ02453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我单位组建联合体投标,请问: (1)投标文件中需要填写投标人名称处是否只填写牵头单位名称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否仅有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需要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回复: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设置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8526.6万元,具体包括设计最高投标限价 175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8351.6万元),招标附件《洪河路与阜阳北路交口地块提质升级项目初步概算汇总表》文件中列明项目总预算投资为9537.91万元(具体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7352.24万元、其他配套工程105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1.48万元、预备费454.19万元),两份文件相同项费用金额不同,如招标文件设计费是175万元,初步设计概算汇总表中工程设计费是350万元;请贵司明确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8526.6万元具体包括哪些费用组成,以便我司准确评估投标报价。 回复:概算汇总表中已明确该项目建安费部分总费用为8402.24万元;概算汇总表中设计费为350万元是指完成项目所有设计工作(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对应的费用,本次招标所列的175万元对应的是施工图深化部分(含方案深化)的费用。同时该项目拆除物残值评估费用为50.64万元,因此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8526.6万元。该最高投标限价包含招标文件中所有列明的所有工作内容,请投标人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并谨慎报价,中标后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 3.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授权委托书中-代理人(授权代表)”是否需要授权代表手签? 回复:此处填写代理人(授权代表)手写签名或电子签名均予以认可。 4.投标制作软件内资格审查资料缺少“(二)近年财务状况(如要求)、(五)投标人信誉情况”模块,请明确资料上传位置或是否可以上传到“其他材料”? 回复: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投标人信誉情况资料。 5.投标制作软件商务文件详细评审缺少“(二)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请明确文件上传位置。 回复:请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本项目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不涉及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庐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耀远路与太和路交口兴庐科技产业园研发楼5层 联系人:顾工 电 话:0551-656795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31 2024年11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