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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望水路(青龙潭路-蓬莱路)道路工程施工

     原项目编号: 2024BFJGZ0239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望水路(青龙潭路-蓬莱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JGZ02390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补疑如下。

1.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是否填写牵头人即可?

答:可以。

2.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可以。

3.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奖项荣誉,详细评审奖项荣誉、详细评审企业实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可以。

4.我公司项目经理获得过深圳市优质结构工程奖是否等同于市级优质工程奖项?

答:奖项予以认可,需满足评审要求。

5.投标文件(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内有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模块,请问这项内容是否为中标后提供,内容填无即可?

答:可以,并请投标人自行检查生成的投标文件,确保满足评审需要。

6.投标文件八、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可以上传至客观分节点4内。

答:可以,并请投标人自行检查生成的投标文件,确保满足评审需要。

7.本项目招标文件里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中第6条(2)~(5)条款为“执行招标文件”,请问,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该条款是填写“执行招标文件”,还是把“执行招标文件”删掉,填上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第(5)条的相应内容?

答:皆可。建议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8.若为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文件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否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答:可以。

9.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成员各方可否盖电子章?

答: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朱工

     话:0551-6387890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937;66223831

2024年11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

附件:2024BFJGZ02390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