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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亿平方米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和年产2亿平方米新型显示用光学级聚酯离保基膜项目设备基础土建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01948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亿平方米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和年产2亿平方米新型显示用光学级聚酯离保基膜项目设备基础土建工程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GZ01948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问:招标文件P5: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 1500万元的工业设备基础业绩。请问:我公司提供的屠宰加工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是否属于工业建筑?屠宰加工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含工业设备基础施工内容,如我公司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证明其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认可?如不认可,需要提供什么证明资料,请明示。

答:屠宰加工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属于工业建筑;

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合同金额,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证明其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予以认可。

2、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工业设备基础业绩”请问:我单位项目经理业绩,合同中未能体现工业设备基础施工内容和金额,但是实际工程包含工业设备基础施工内容且金额大于1500万元;现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业绩?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工业设备基础施工内容和金额,投标文件中需另附盖有施工图审查章的图纸和清单以及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后,若符合招标文件资审业绩要求,则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

联系人:

 话:0551-65530965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要素大市场A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622326166223831

2024年9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附件:2024BFFGZ01948补疑1.pdf